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客观、公正、高效地做好助学金评选工作,发挥资助育人功能,切实保障每一份资助金都能惠及真正需要的学生,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3学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音乐学院于2023年10月30日上午9:00在弘艺楼207会议室召开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金评选部署会议。参加本次会议的有:院长邱怀生,党总支书记瞿守宇,党总支副书记兼学管科长张勇,以及我院全体辅导员老师,会议由张勇副书记主持,会议围绕助学金评选的具体流程,需准备的相关材料,评选过程注意事项以及监督员工作职责开展。
资助专员王威洋老师与学院老师共同学习了晋财教[2023]76号和晋财教[2023]72号文件,解读晋科院函[2023]38号文件,对国家的资助政策、助学金评选条件,我院助学金评选方案及助学金评选监督员工作组成员安排进行了详细解读,并说明各年级各班级的助学金名额分配以及需报送的相关材料。
张勇副书记强调时间紧,任务重,评选过程要严谨,在投票评选过程中公开监督组组长及监督员电话,同时提醒辅导员做好宣传、认真准备评选工作,在评选过程中根据时间节点合理安排工作进度,做到严格要求、仔细审核、公平公正、及时报送。
瞿书记提出以下要求:第一,辅导员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学好文件精神,明晰政策变化,掌握评选标准及细则,将文件精神完整地传达给学生,充分认识国家助学金工作的重要意义;第二,严肃评审工作纪律,班级投票评选过程中保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所有学生都要参与,评比过程性材料完整保存,高效完成本年度助学金评选工作,保障资助工作正常推进,充分发挥奖助学金育人作用,激励广大学生发奋学习,全面成才;第三,在座的老师们既是班级辅导员,又是此次监督员工作组成员,要明确责任,尽职尽责圆满完成助学金评选工作,切实增强此次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学院院长邱怀生强调,学生资助是一项重要的保民生、暖民心工程,助学金评选过程中,要对学生给予关怀,将此项惠民政策服务到有需要的学生中;辅导员及监督员要研读评选文件,遵照执行评比细则,准确把握时间节点,评比程序严谨有序,严明工作纪律;充分发挥国家助学金育人功效,切实提升资助育人成效。
本次会议的召开,不仅有效宣传了国家助学金资助政策,也进一步完善了学院助学金评选工作,确保助学金评选工作顺利完成,发挥资助育人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