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实习是舞蹈表演专业本科阶段人才培养计划的一个重要环节,是本科教学计划中最后一个综合性实践教学环节,是学生对所学知识和技能进行实践运用、总结和深化的重要过程。为了扎实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实施方案。
第一章 指导思想
第一条 根据舞蹈表演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使学生巩固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应用所学的理论知识去观察、分析和解决实际工作中所遇到的问题,从而锻炼和提高毕业生从事本专业工作的实际能力;培养加强学生良好的舞蹈素质、基本理论知识、舞蹈技能及一定的编创能力,使其适应舞蹈表演工作、艺术实践以及企事业单位艺术工作,并成为能够胜任和投身于舞蹈事业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第二条 通过实习使学生能够不断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科学的世界观、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遵纪守法,敬业爱岗,团结合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社会责任感。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三条 毕业实习工作在院长统一领导下统筹负责,由分管副院长具体组织实施。
(一)院级领导小组
组 长:邱怀生
副组长:瞿守宇
主要负责人:乔宇 张勇
(二)实习分组
第一组
指导教师 (校内)乔 原 郝丽娜
(校外)原龙飞 吴 阁
时 间:9月1日—12月31日
地 点:广西北海市合浦县海丝首港始发港景区
实习岗位:舞剧《海丝首港-水与火之歌》演员
第二组
指导教师:(校内)史方圆 李冬梅
(校外)原龙飞 郭晓栋
时 间:9月1日—12月31日
地 点:海南陵水县椰田古寨景区
实习岗位:舞剧《高达莱》演员
第三组
指导教师:(校内)宋昊泽
(校外)原龙飞 张志成
时 间:9月1日—12月31日
地 点:省福建福州市闽侯县闽越水镇景区
实习岗位:舞剧《海丝魔幻秀》演员
第四组
指导教师:(校内)许建宏
(校外)武建英 姚娟
时 间:9月1日—12月31日
地 点:山西忻州古城
实习岗位:忻州古城《遇见秀容》剧组演员
(三)时间安排
根据教学计划,学生毕业实习安排在第七学期,不少于16周,时间为2021年9月1日至2021年12 月31日。实习期满,应按时返校。
第三章 类别方式
第四条 音乐表演专业毕业实习采取集中实习与分散实习两种组织形式,以集中为主。
第五条 舞蹈表演专业集中实习134人。召开“企业宣讲会”,实行双向选择。邀请本次实习企业工作人员到场,进行相关政策解读,介绍岗位需求情况,拓宽学生实习工作的思路。
第六条 舞蹈表演专业分散实习52人。按照有关规定,要从严要求,严格管理。本人提出申请,学院审核实习单位资质和条件、实习内容与教学目标的符合度等情况,通过后院长审批,报教学科研部备案。
第四章 工作程序
第七条
1、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安排,确定实习工作方案,设计实习作业。
2、成立毕业实习工作领导组,对实习工作进行全程指导和
管理。
3、前期准备工作
(1)联系实习单位。加强企业调研,深化校企合作。加强联系,及时掌握各单位用人需求。充分调动行业、校友、校企合作单位等优势资源,全员参与,全方位宣传学院,推荐实习生。
(2)安排实习指导教师。
(3)召开实习指导教师会,明确实习指导安排和具体要求
(4)召开实习生动员大会。要求学生做好实习前的心理准
备和相关知识的准备,进行实习安全纪律教育。
4、进行阶段
(1)校指导教师进入实习基地对实习进行指导,督促学生完成实习任务和实习作业。
(2)院领导巡查实习基地,调查了解实习情况。
(3)实习结束时,与实习基地配合做好实习生的鉴定工作。填好《实习鉴定表》(入档)和《实习生评价表》。
5、结束阶段
(1)评定实习作业。
(2)填写《实习成绩汇总表》。
(3)做好毕业实习生的生源信息、实习信息的采集、校对、统计、分析工作,加强实习工作信息化建设。
第五章 基本要求
第八条 对指导教师的要求
1.校内指导教师
(1)按照学院的实习安排,认真完成教育实习指导任务。
(2)严谨治学,以身作则,身教言教,为人师表,师德高尚,教态适宜,仪表整洁,举止大方,语言文明,真正做到教书育人。
(3)认真为实习生讲解实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其相关注意事项,监督实习生严格遵守实习基地的工作纪律和规程,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认真做好实习生的考勤,做好考勤记录。
(5)负责对实习生进行职业道德、文明实习和安全实习的教育。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严格执行安全实习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实习生的安全。
(6)做好实习生的考核、实习成绩评定工作。
2.实习基地指导教师
(1)实习基地指导教师要有合理的学历、技术职务和技能结构,以保证实习工作质量的不断提高和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的不断加强。
(2)选定实习实训指导教师。计划送达后,要与实习实训单位协商,聘请实习实训指导教师,并研究落实实习实训计划中的具体事宜。
(3)实习基地指导教师组织学生进行岗前培训。学生开始实习实训后,要加强对学生的管理。
(4)实习基地教师要经常与学院外派指导教师保持密切联系,互通信息,管理到位。
(5)做好实习生的考核、实习成绩评定工作。
第九条 对学生的要求
1.集中实习的学生
(1)学生必须高度重视毕业实习的重要意义和作用,积极参加实践性教学。
(2)参加校外集中实习的学生,必须自觉遵守各项管理规定,服从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的管理,认真完成实习任务。
(3)学生实习完毕,必须按规定完成实习报告,实习报告必须有实践教学基地意见和公章。实习报告由专业管理教师搜集初审,然后由专业责任教师组织人员终审,并评定成绩。实习不合格的,不得毕业。
2.分散实习的学生。
(1)签订实习合同书,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并附带实习单位对实习学生的培训及工作实施计划。
(2)实习单位与学院签订安全责任书。
(3)学生安全责任书、承诺书。
(4)实习单位对接学院,共同商定学生的待遇及交纳学校的管理费用等事宜。
(5)学生必须有每周《工作日志》。
(6)实习过程中学院将通过巡查、电话、视频等形式定期与实习单位联系,了解和掌握实习情况。
(7)实习结束时,要对自主实习学生的实习效果进行答辩考核。如发现未认真落实实习任务等问题,将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条 对实习基地的要求
1、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与培养目标紧密结合,以实训实习教学计划和课程标准的要求为依据,全面规划,协调发展,提高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的利用率。
2、注意艺术培训和技术服务等对实践教学基地的功能要求,提高基地的技术含量。
3、从保证学生实训实习质量出发,尽可能选定专业对口、技术力量雄厚、管理水平高、规模比较大的选择具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的演艺中心、文工团、合格的校外培训机构等为基地建设目标。
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必须具备的条件:
(1)是正式的法人单位或职能齐全的二级单位;
(2)组织机构健全,领导和工作人员素质高,管理规范,发展前景好;
(3)所经营的业务和承担的职能与本专业对口;
(4)在本地区有一定知名度,社会形象较好;
(5)能够为学生或教师提供实训条件和相应的业务指导。
4、加大对兼职实训实习指导教师的培训力度,使他们了解专业教学要求,积极参与教学改革。
第六章成绩评定
(一)考核要求
1.考核内容:学生实习考勤、实习报告、实习日志、实习调研以及实习完成任务情况。
2.分值:考勤占30分、实习单位评价占30分、实习任务完成情况占40分。
(二)等级划分
成绩等级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五级计分。评分参考标准如下:
优秀(总分≥90):(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良好( 90>总分≥80):
中等( 80>总分≥70):
及格(合格为 70>总分≥60):
不及格(不合格为总分<60):
1.未达到实习教学大纲规定的基本要求,实习报告马虎潦草,内容有明显错误;
2.未参加实习的时间的超过全部实习时间三分之一以上;
3.实习中有违纪行为并屡教不改,或有严重违纪行为。
(三)成绩核算方法
实习成绩(满分100分)=考勤30%+实习基地考核30%+校内指导教师考核40%。
第七章安全检查
依据《山西应用科技学院学生校外实习安全管理办法》,加强实习安全工作管理,实习单位与学院签订安全责任书,学生签订安全责任书、承诺书,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学院通过QQ群、微信群、电话等方式与学生保持联系,安全紧急情况第一时间迅速上报并及时处理。
第八章归档总结
1、实习结束后召开实习工作总结会
2、2022届音乐表演专业毕业实习工作自评报告
3、归档文件整理
(1)《学生毕业实习手册》
(2)学生实习承诺书
(3)毕业实习周志
(4)毕业实习报告
(5)毕业实习成绩评定
(6)实习合同书
(7)调研报告
第九章 注意事项
1、毕业实习内容要求和所学专业相关
2、实习结束须提交完整的实习材料
3、分散实习学生交考勤表
4、实习学生个人总结(1000字以上),总结可写在《毕业实习报告》
5、调研报告(3000)字